上門辦案傳遞檢察溫度
2026-04-01 09:51:28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惠明 | 作者:劉寰宇 白可冰 | 點擊量:6513
湖南法治報訊(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劉寰宇 白可冰)近日,株洲市蘆淞區(qū)檢察院正在辦理的一起盜竊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(化名),因在取保候?qū)徠陂g發(fā)生車禍,行動不便,不能到檢察院接受訊問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。為保障案件依法順利辦結,3月27日上午,承辦檢察官劉寰宇一行驅(qū)車來到距離城區(qū)20公里外的當事人家中開展訊問及認罪認罰同錄工作,核實相關事實,開展釋法說理,促使其自愿認罪認罰,并在法律援助律師知情同意下依法簽訂了《認罪認罰具結書》。

?見面后,承辦人首先詢問了小明的身體狀況和家庭情況。隨后,檢察官嚴格按照認罪認罰工作規(guī)定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,就審查認定的事實、罪名認定、法定量刑情節(jié)、違法所得和罰金數(shù)額認定、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等情況一一耐心向小明進行了講解。
“你的盜竊行為已經(jīng)觸犯了刑法,但考慮你是未成年人,涉案數(shù)額不大、已完成退賠,取得被害人諒解,且是初犯偶犯,這次我們決定對你做不起訴處理。你今后人生路還長,希望你認真反省,以后要走正道?!?/p>
“謝謝檢察官叔叔專程到我家里來,我之前一時糊涂做了錯事,現(xiàn)在非常后悔,我一定好好反省,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?!闭勗捴校∶鲗ψ约旱男袨槭趾蠡?,并承諾一定會做一個對家庭對社會負責任的人。同時,檢察官對小明母親發(fā)出督促監(jiān)護令,指導其家庭教育的正確方法,小明的母親表示會認真履行自己的監(jiān)護職責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