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楊安妮 王皓)
春回校園,法潤心田。為增強青少年法治意識,從源頭預防校園欺凌,營造安全和諧的成長環(huán)境,3月6日,石門縣人民檢察院“桔城未藍”未檢團隊走進石門縣第三中學,以“拒絕校園欺凌,守護青春向陽而生”為主題,為全校師生帶來了一堂別開生面的春季“開學第一課”。

活動現(xiàn)場
互動破冰:從“玩笑”與“犯罪”的一線之隔講起
“同學們,你們覺得什么樣的行為算校園欺凌?只有動手打人才算嗎?”課堂伊始,未檢干警并未直接開講,而是以一連串貼近學生生活的提問,瞬間點燃了現(xiàn)場氣氛。
圍繞校園欺凌中常見的法律風險,干警聚焦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、侮辱罪三大類罪名,結合真實案例,抽絲剝繭地剖析了行為邊界。從課間的嬉戲打鬧如何演變?yōu)榫郾姸窔?,從網(wǎng)絡上的隨意謾罵如何構成尋釁滋事,到傳播隱私照片為何觸犯侮辱罪——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讓同學們意識到:“有些行為看似是‘開玩笑’或‘講義氣’,一旦越過法律紅線,不僅會改變自己的人生軌跡,也會給多個家庭帶來無法愈合的傷痛?!?/p>
破除誤區(qū):年齡不是“護身符”,違法必受其責
針對部分學生心中“我還小,犯錯沒關系”的僥幸心理,未檢干警結合法律規(guī)定予以鄭重澄清。
“法律保護未成年人,但絕不縱容違法犯罪?!备删瘡娬{,刑法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雖設有特殊規(guī)定,但未成年人身份絕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“免罪金牌”。即使因年齡原因未觸及刑事責任,校園欺凌行為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干預和懲戒。
新規(guī)亮劍:治安管理處罰法為校園安全劃出紅線
課堂上,干警重點解讀了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中的亮點舉措。該法首次明確將校園欺凌行為納入法律規(guī)制范疇,包括侮辱、恐嚇、侵犯財物等。尤其值得關注的是,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,若一年內實施兩次以上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執(zhí)行行政拘留。
“這意味著,國家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干預正越來越早、越來越嚴?!备删嵝淹瑢W們,法律的紅線不容試探,青春的選擇更需謹慎。
青春寄語:敬畏法律,不做沉默的旁觀者
“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?!闭n程尾聲,未檢干警向全體同學發(fā)出倡議:不做殘忍的施暴者,不做沉默的受害者,更不做冷漠的旁觀者。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,用尊重和善意對待他人,共同守護校園的純凈與美好。
現(xiàn)場掌聲陣陣,不少學生表示,這堂課讓他們對“欺凌”與“法律”有了更直觀、更深刻的理解。
下一步,石門縣人民檢察院“桔城未藍”未檢團隊將持續(xù)推進“法治進校園”系列活動,以更豐富的形式、更貼近的內容,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一片法治藍天。
責編:周萌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